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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如下: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 ,业务课不低于90分,达到上述各科目分数的考生,具备了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全部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依据2015年的国家分数线标准,我校参加复试考生148人,其中,学术型84人,专业学位64人。上级批准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72名(其中学术型计划100人,专业学位计划72人),接收推免生50名(其中学术型29人,专业学位21人),统考招生计划122名(其中学术型71人,专业学位51人)。
我校122名招生计划拟分配如下:预留12名(学术型7名、专业学位5名,含调剂生)支持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优化生源结构,保证招生质量,除新上专业外,相同研究方向可由学术型调入专业学位;部分没有上线生源的专业方向可接收调剂生,调入考生的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110名计划考虑各二级学院上线生源比例,拟分配如下:艺术管理学院13人,音乐学院与音乐教育学院24人(学术型12人,专业学位12人),舞蹈学院5人,戏剧影视学院9人(学术型5人,专业学位4人),戏曲学院1人,传媒学院12人,美术学院30人(学术型9人,专业学位21人),设计学院16人(学术型7人,专业学位9人)。复试名单上网公示。
(三)关于同等学力与跨学科考生的复试
同等学力资格与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关于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2015年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
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毕业学校(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专业所在学科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国“211”、“985”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报考学校(专业)须满足上款(1)-(2)所列学校(专业)的具体要求。
4、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分数线及我院复试基本要求。
6、全校各专业均不接收报考外校的应届本校毕业考生调剂。
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系统于3月18日开放,研究生处根据调剂公告要求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二、关于录取
(一)2015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172名(含推免生50人)。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依据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学术型: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0%]
专业学位: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1+专业课2)/3×6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0%]
复试专业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外语复查考试成绩以不低于国家规定英语分数线(34分)为合格。参加复试并达到政审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排名录取,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研究生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审查、专业考试、外语复查(含笔试、听力、口语)和体检,通过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确保录取质量。
(一)思想政治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单位对该生思想政治情况鉴定材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审查考生档案。
(二)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着重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专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笔试时间每门不少于三小时。特别注意的是,各学科所有复试科目要全程录音录像(包含笔试和面试),上交省考试院检查。
(三)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安排。
(四)学校保健科于3月28日早6:00—7:30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五)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7日上午12:00之前,3月27日上午9:00开始外语口语测试,3月28日上午9:00开始外语笔试,3月28日下午——3月30日进行专业复试。
四、组织落实
(一)成立2015年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督查组、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亦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组,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现场巡视。
(二)成立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审查学生档案及相关情况。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及加试(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均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笔试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试卷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试卷分科进行清点,并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姓名等信息,所有复试试卷须由两名老师共同保管,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评卷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阅卷程序,认真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评卷结束后,应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技能类考试或面试在考试结束或评卷结束后,由专人将成绩密封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复试音像资料于复试后三日内,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整理,以光盘形式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评卷教师及所有参与阅卷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成绩。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全程回避。
复试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计算统计。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签定《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由各二级学院与本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签定的《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于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交研究生处备查。
(四)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安排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工作(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做好复试录取的协调工作。
(五)两级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严格地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复试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我校2015年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选派督查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健全举报渠道,由山东艺术学院纪委受理举报,受理电子邮箱为jw@sdca.edu.cn、电话号码0531-86522223,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与研究生处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协同解决好招生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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