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5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592 次 日期:2015-03-24 13: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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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眉山市2015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将于3月28日在东坡中学举行。为切实做好2015年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现就本次考试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1、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室,凡身份证、准考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不齐全不真实者,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2、考试开考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出场。

3、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1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严禁携带电子词典和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词汇汇编等出版物,如《职称英语考试词典》(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等,开考后不得转借任何物品。

4、应试人员所带的资料、书籍等物品(除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外)必须统一保管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带入考场的必须将其关闭后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5、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传抄、夹带等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6、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试卷代码异常或抄袭、被抄袭等导致的答卷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7、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代考、作弊等,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12号)从严处理。

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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