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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74
2.校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 邮政编码:048026
3.办学地点:晋城市
4.学校网址:http://www.sxjczy.cn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确定自主招生计划,制定学院自主招生政策,决定有关自主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考务组、监督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已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要求。
第五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3月31日至4月1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信息确认
①考生须在4月6—10日登陆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xjczy.cn)查看考场安排时间表。
②现场信息确认
时间:2015年4月10日
地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现场信息确认时,要交验身份证,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第六条 报名咨询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xjczy. cn)。
2、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学院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 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2190867,0356-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第六章 考试
第七条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
考试地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乐业楼
第八条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的形式;
第九条 考试内容:笔试试卷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出题,主要考核学生的知识面、运算能力、外语知识及社会热点话题分析等。心理测试试卷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统一出题,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心理健康。面试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沟通合作能力等基本素质。
第十条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5年4月21日至23日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四条 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同时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监督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监督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2191944。
第十七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有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字样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3000元/年, 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凡我院一、二年级在校专科生100%享受晋城市财政人均3000元助学金。
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每人300—2000元/年。
学院积极与企业进行合作,实行订单培养。订单培养专业的学生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助学金,每人1000—4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
学院为贫困生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百个。待遇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2190867、2190178 传真:(0356)2191431
网址:http://www.sxjczy.cn E-mail:zsjyc@sohu.com
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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