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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严格体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外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采用直接对考生面对面的考核方式。复试时,院党委 (党总支)领导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其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复试程序
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具体环节时间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四、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权重50%。初试成绩满分总分为500分。
2、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总分300分。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3、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3)×50%
五、复试不合格确认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
(4)体格检查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六、录取办法
复试合格者,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剩余名额在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取足。因招生计划数限制未能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则列于拟录取候补名单,以便在有名额的情况下录取。
申诉联系人:林凌斌 举报电话:0579-82299878 举报邮箱:llb@zjnu.cn
未尽事项,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外国语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 明
副组长:俞明祥 张生祥
成 员:林凌斌 唐艳芳 徐微洁
秘 书:吕 樱 王 昕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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