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校奖、助、贷学金是如何设置的?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情况下,均可申请享受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学校对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并安排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还可以申请政府助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20%,其中5%的学生可以享受400元∕每月,15%的学生可以享受250元∕每月);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生总人数的3%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积极分子奖学金等)。
社会企业在我校设立基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2005年开始大丰基金每年资助10万元人民币为我校1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00元∕每月的生活补助。2010年始,长乐多家大型企业在我校设立“力恒奖教奖学”基金、“锦江自强学子”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此三项基金留本基金各1000万元,每年可使用50万元。另学校设立“闽商文化教育基金会”用于弘扬闽商文化,塑造学校特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