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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办发〔2014〕62号)、《2014年度达州市竞争性调任优秀公务员工作方案》(达市组通〔2014〕3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同意,竞争性调任优秀年轻公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及名额
①通川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②通川区纪委办公室主任1名;
③通川区委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1名;
④通川区外宣办副主任1名;
⑤通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⑥通川区北外镇副镇长人选1名;
⑦通川区磐石乡副乡长人选1名。
二、调任范围
全区范围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的人员。其中职位①②③④⑤⑥面向全区符合条件人员调任,职位⑦定向全市范围内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硕博人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调任人员应当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体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其中职位①②③报考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党龄两年以上;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职位⑦应为硕士研究生);
5.拟调任人选须是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3岁,即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注:特别优秀是指人个受到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者省级部门以上表彰,不含省级临时协调议事机构〕。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是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副科)或现已任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科员)三年以上,或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工资待遇或九级职员工资待遇三年以上;
8.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是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身体健康;
11.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岗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调任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31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通川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2141933)
3.报名要求:①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现场报名。②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在单位党组织须在个人报名表上签署意见。③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验核后退还本人)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④报名人员须填写《通川区竞争性调任优秀年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双面打印)。
(二)资格审查
每个调任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职位拟调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取消该职位调任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调任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4月8日前举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考试总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折算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4月12日进行面试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考试总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折算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任初步人选,总成绩=(笔试考试分数×50%+面试考试分数×50%)。总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每个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书面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报考者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递补一次。
(七)研究审批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任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后,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调任人员三年内不能调整交流,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调任报考者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2.本次竞争性调任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通川区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举报。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0818-12380。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0818-3322233。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察局):0818-2145397。
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附件:达州市竞争性调任优秀年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达州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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