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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成立了艺术特长生招生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音像材料进行了评审。
一、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的艺术特长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校需求等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76名考生获得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二、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高考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时需按以下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将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的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1. 学校志愿:考生需在特殊类型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海洋大学,进行平行志愿试点省份的考生需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的第一所学校;
2. 专业志愿:考生须从我校在生源地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选择。美术类合格考生仅限报考工业设计专业。
三、重要提示:
1. 按照教育部规定,经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三级公示通过的考生,才能正式取得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考生入选名单以我校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发放纸质版合格证。各项目评审合格线见附件3。
2. 合格考生需下载并填写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协议书(附件4),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办。
3. 入选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公布一周内(逾期将可能影响正常录取)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公告栏提示,登记本人所填报专业志愿及高考成绩等信息。
4. 入选考生名单将由我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则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该项测试,未通过统一测试的考生将不能取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
5. 我校在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学后将结合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艺术水平证书、获奖证书、音像资料等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复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它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与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联系。
招生办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1.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2.ouc.edu.cn/zsb/zsb/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440
2. 评审成绩查询
3. 各项目评审合格线
温馨提示:
《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协议书.doc》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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