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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术学位,复试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20%(小数点进位)。专业学位,复试总人数上不超过本领域录取指标的140%(小数点进位)。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各招生专业(领域)不得扩大复试比例。
2.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已达到复试人数的专业(领域),不得接收调剂生。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通知
各招生院(部)负责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招生院(部)制定和公布专业(领域)的复试方案
各招生院(部)根据《深圳大学2015年复试录取规定》制定本单位各专业(领域)的复试方案,根据复试日程,至少提前4天在本院(部)网站公布专业(领域)具体的招生指标、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其他复试相关事项
见附件《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300分,除MBA、MPA、MPAcc外)
(1)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面试(120分)
复试小组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根据题目要求和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招生院(部)根据专业(领域)具体要求,也可以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英语测试(80分)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英语笔试。具体考核形式、分值分布、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2.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各招生院(部)可以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复试满分为20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所属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
(五)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不少于2门的笔试科目,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每门一般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六)体检
体检由研招办和各招生院(部)统一组织安排,指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为复试体检医院,体检流程按《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生规定
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在201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领域),在复试时也不可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
(一)调剂基本条件
学术学位研究生可以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向学术学位研究生调剂。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拟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程序
①本校研招办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②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从3月18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③有调剂需求的招生院(部)可从3月18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和审核考生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复试通知。
④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⑤招生院(部)安排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⑥拟录取的调剂生必须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本校的拟录取结果。
四、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800分(MBA、MPA、MPAcc满分500分),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180分以下者(MBA、MPA、MPAcc12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6)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各招生院(部)将学院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审核无误,由招生院(部)在本单位公布复试结果,并将复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录取类别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培养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拟录取考生如有定向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则录取类别选择“定向生”;如没有定向单位,则录取类别选择“非定向生”。
八、档案调取和协议签署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在5月10日前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筹)档案室。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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