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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公告》徐教人〔2015〕9号文件要求,现就贾汪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总体流程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4月6日—4月20日
三、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
(二)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五)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六)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截止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七)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八)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一)认定权限
(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户籍在贾汪区者在贾汪区教育局现场确认。
(2)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贾汪区者在贾汪区教育局初审,收集材料报市教育局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4月20日-21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
贾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贾汪行政办公区北区B楼123室)
(四)现场确认时应携带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选用PDF导出的表格打印是满页面的)。
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
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如无则不填。
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2.小二寸纸质照片两张
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正反面打印,只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贴好照片,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后由个人保存,体检时携带交给医院体检中心。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凭人事关系在徐州地区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5.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见。申请人需同时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
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10.在编在职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所在单位提供在编在职证明。
11.档案袋1个,并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登录徐州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xzjszg.xze.cn),在“表格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材料袋封面等。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按4-10项材料顺序装订。
现场确认的同时,属于过渡政策的人员报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13〕1号)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贾汪区教育局人事科87618686
咨询Q群:教师资格证认定咨询430116614
2015年3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