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普洱市思茅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普洱市思茅区教育局 阅读:2046 次 日期:2008-05-13 11:13:2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08年普洱市思茅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云教认定〔2008〕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普洱市思茅区2008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凡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

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于2008年5月1日—15日到思茅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此通知由思茅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  艳          联系电话:0879-8888061

普洱市思茅区教育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