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电子扫描文件制作要求
来源:天津卫生人才网 阅读:1048 次 日期:2015-03-30 13: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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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扫描文件制作标准

(一)扫描文件质量。扫描件要与对应的原件保持一致,并做到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

(二)扫描文件大小。扫描件按原件实际大小扫描,并以A4纸规格作为一个扫描页面,每位考生的扫描件最大容量要在2MB以内。

(三)扫描文件格式。扫描件统一保存为PDF格式。

二、需扫描的材料原件及要求

考生应按照下列顺序选取相应材料依次进行扫描:有效身份证件(曾用名扫描户口本相关页)、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有效期三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执业医师证书(照片页、执业地点、范围页、变更项目页以及定期考核页)。

除上述材料之外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材料)和《申报表》不需要扫描。

三、扫描文件夹命名建立及提交要求

各考点提交电子扫描文件分三级建立文件夹。

一级文件夹(考点)命名格式为:“报考年份-考试名称-考点名称”;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南开区+承诺书。

二级文件夹(单位)命名格式为:本辖区医疗机构名称+承诺书;如:一中心医院+承诺书。

三级文件(个人)夹命名格式为:考试类别-考生本人姓名.pdf”;如:110-李杰.pdf。

各考点提交电子扫描文件可用光盘或U盘2种存储介质,报送之前应做好杀毒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光盘封面标注“报考年份、考试名称、考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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