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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卫通知〔2015〕66号
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开始,请已经于3月20前在“国家医学考试网”( www.nmec.org.cn)进行过网上报名的昆山考生,以所在机构为单位,于2015年4月8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科教科208室完成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科教科208(同丰西路458号)。咨询电话:57369210 。
考生到报名点(单位)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二份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各二份)
4.外省中专入门考助理医师或者取得外省助理医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
5.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需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果助理执业证上不能提供首次注册时间的,且需要首次注册时间证明符合报名要求的要提供助理医
师执业证首次注册时间证明二份(该证明由报考单位注册机关通过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查询打印后盖章或在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打印并由提供部门盖章);
6.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鉴定章的需提供养老保险记录)(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7.《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二份原件)
8.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2014年后毕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三份原件)
10.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
(1)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本科医学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2015年8月31日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证明(可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代替)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报名时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毕业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证明)
(2)在校长学制(7年制)研究生提供本科医学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2015年8月31日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证明(可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代替)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报名时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毕业专业、长学制学位研究生学历证明)
(3)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在校毕业当年研究生以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需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报名时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当年毕业证明及毕业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证明)
(5)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提供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可用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代替,必须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方可代替,否则需另提供)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证明;
(6)在校毕业当年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材料同上(5)且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报名时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当年毕业证明及毕业专业、学术(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证明)。
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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