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县2015年特岗 公告
2015-04-16来源:澜沧教育信息网

为加强我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缺乏的情况,完善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特岗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详见附件1、澜沧县2015年特岗 岗位设置计划

二、 报名条件

(一)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招聘县年度招聘数的30%)。

3、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申请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农村学校服务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应聘毕业生登陆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进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所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及电话:

澜沧县教育局人事股钟老师0879-7233090

2、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5年5月4日-7日登陆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总体安排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由普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教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中学3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县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查看准考证提示为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请示省教育厅。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于本县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由各州(市)、县(市、区)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面试内容由县教育局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澜沧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澜沧县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

由澜沧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6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六、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澜沧县教育局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澜沧教育局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提出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以州(市)为单位填写《云南省2015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详见附件3,书面及电子文档各1份)并加盖教育局、人社局公章,于2015年6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录用工作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正式上岗教师信息上传至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teacher),作为核拨中央补助经费的依据。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 教师资格认定

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将特岗 作为拓宽就业渠道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张贴、班会等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向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 的有关信息,做好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特岗 考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八、本公告如有与省的安排相抵触的,以省规定为准。

附件:

1、澜沧县2015年特岗 岗位设置计划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澜沧县2015年特岗 岗位设置计划.xls

在线查阅:普洱市澜沧县2015年特岗 岗位设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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