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益阳市南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5-04-17来源:南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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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在全县公务员中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

选调文秘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本县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且年度考核等级均在称职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和文秘专业,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

4、身体健康。

5、年满23周岁(1992年4月1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6、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7、承诺入院后从事文秘岗位工作至少5年。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含双休日时间)。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委组织部盖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3份,3张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考、录用资格。

报名地点设南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办公大楼402室,电话0737-5215008,13875385166,联系人:何维亮)

资格初审由南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终审由选调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和检察院共同成立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调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笔试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60%。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内容为:综合文稿应用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按所报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入场。

4、考察。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折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分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选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如经确认自动放弃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则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对初步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7、录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的结果,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程序分别报县、市、省相关部门审批,被选调对象与南县人民检察院签订服务5年的承诺书,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本单位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随调、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四、相关要求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纪委:0737—5212006,5216258

南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0737—5231923

南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16日

附件: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报名表》来源于南县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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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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