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15-04-22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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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3000多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现有15个本科学院、5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2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学校设57个本科专业,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生达32000多人,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分层培养模式和模块化课程体系,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9年4月2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0周岁(198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6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8时—4月27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具体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电话:0311—87655645;传真:0311—87655645

电子邮箱:rscqz@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或《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

3.开考比例: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不做比例限制;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所有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上午9时--10时(6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笔试成绩5月25日上午9时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上公布。

3.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应聘者的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由相关学院、教学部根据专业需要,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岗位应聘者的选拔方式主要为竞聘演讲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竞聘演讲或面试由相关用人处室、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和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河北经贸大学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报名表等》来源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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