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专升本录取原则
2015-04-25来源:黄冈师范学院网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1.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免试推荐学生要求。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要求,同时应通过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专科阶段无课程补考,专业课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符合上述条件中优先考虑在各种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推荐的优秀专科毕业生须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环节,合格后方可录取。

3.统考确定总分录取控制线和单科控制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专业成绩等因素,按文史、理工、艺术学科大类分别确定总分最低控制线和大学英语单科最低控制线(英语专业听力划定单科最低控制线)。

4.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达到总分最低控制线和单科最低控制线的线上学生,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按考试科目②录取最高者。按总分和单科最低控制线执行但未能完成计划的专业,学校可将其计划调至生源丰富、质量相对较好的专业,录取优质生源考生。

5.考生身体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师教育专业考生要满足教师教育专业对身体的相关要求;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声音本质较好、呼吸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报考生物工程、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