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莆田市开展国家机关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通知
2015-05-07来源:莆田市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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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荔城区、城厢区文明办、人社局、教育局、语委: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争创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5〕6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5〕61号)精神,市委文明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语委联合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男55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女5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三级甲等(70分)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市直、荔城区、城厢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测试计划

1.市直单位:市语委办将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单位报名人数达到50人的,市语委办开展“送培到点”培训。单位报名人数不足50人的,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培训。

2.荔城区、城厢区:由区语委办组织报名,市语委根据创建迎评检查评估工作时间安排统筹分别对荔城区、城厢区进行培训测试。

培训和测试工作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三、培训测试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每人每次测试费为50元。市直机关培训、测试、教材经费从迎评专项经费中列支;荔城区、城厢区培训工作由市语委办负责免费组织并提供教材,但测试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四、报名办法

1.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宣传并组织督促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参加培训、测试等工作。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和测试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可按30学时在登记《公务员培训证书》上;各单位若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和测试的应培训测试对象,下一轮不得评为文明单位。

2.市直单位要抓紧摸清本单位应培训测试人数,填写报名表、汇总表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下班前同时报送市语委办并附汇总表电子文档(联系人:刘世红;电话:2684691;邮箱:ptsywb_cspg@163.com)。培训和测试具体时间由市语委办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后通知各单位。

3.荔城区、城厢区各单位的培训、测试名单由荔城区、城厢区语委收集后,汇总上报市语委。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附:2015年莆田市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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