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节市七星关区新教师教育实践培训考核办法和要求
2015-05-12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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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报课考核

1.学员自选课题上一节课,由任职学校考核组评价,60分合格。

2.考核组成员:新教师任职学校1—2位行政领导、教学指导教师、新教师任教学科组长。

3.考核地点:新教师任职学校。

4.考核时间:每年11月底前(具体时间由任职学校自定)

5.新教师必须在上汇报课前一周将汇报课教案交考核组。

二、教案考核

1.考核教案应与汇报课内容一致。

2.教案为详案,符合教案常规要求。

3.在汇报课后,在教案后须写出教学反思(含改进方法)。

4.教案由新教师任职学校的学科组长和教学指导老师负责考核。

三、从教行为考核

在培训期间完成不少于5篇教育教学随笔的撰写,总结自己教育教学中所做、所思、所悟和得与失等。本考核由任职学校分管教学的行政领导负责,5篇为合格分。

四、完成1篇《我的教师专业成长故事》,内容为新教师本人处理教育教学和班级问题的深刻经历。作业考核,字数不少于1000字。

五、完成《见习期教学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以上五项考核成绩填入《新教师教育实践培训考核评价表》,与教育教学随笔、《我的教师专业成长故事》、《见习期教学工作总结》于培训结束后交各县(市、区)教育局师训办。由师训办装入教师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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