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静宁县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的通告
2015-05-26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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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5〕103号)精神,现就我县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通过统一考试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招录3520名高校毕业生(含甘南州和天祝县藏区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幼儿园任教、招录4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和80名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基层中小学任教;招录300名医学类 (含护理) 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3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岗位工作;招录300名旅游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

静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幼教、卫生、农牧、旅游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岗位要求

1、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要求:

(1)岗位专业要求: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2)岗位资格要求:符合以上岗位专业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岗位设置要求: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重点满足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2000人以上行政村新建幼儿园。

农村基层幼儿园设3520个岗位,其中3000个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到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任教,520个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到28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基层幼儿园任教。

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专业。

4、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静宁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60周岁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三)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指标分配

省人社厅向我市下达选拔指标后,市上根据各县(区)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报名人数及实际需求数,在笔试一周前向各县(区)分解指标。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幼儿园指标由省教育厅根据建设数量和教师需求提出分解意见。

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上统一保留,在全市范围内录取。

六、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共计6天。

2、报名地点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组织报名

1、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县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幼教岗位的专业审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县卫计、农牧、旅游等部门负责岗位专业的审核认定等工作。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以及静宁县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及复印件。其中,省外院校静宁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书写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县人社局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待考试录取时根据需要提供。报考基层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使用。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社局配合完成。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静宁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教育局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3),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使用。

县教育局要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县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5、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县(区)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县的外地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县。

6、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县人社局发给考生。

七、考试工作

(一)笔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教师岗位分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

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设在平凉市城区(具体见准考证)。

(三)面试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公布后,市、县(区)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根据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从今年起,加大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比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初选体检

按各岗位类别(幼儿园教师、卫生、农牧、旅游)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理科)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幼儿园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所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省考务办审批,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工资由财政负担。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拟录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复核。

(二)审批录用

市考务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分别对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报省上审核。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省上审批后,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发文录取。

(三)培训上岗

审批录用后,由市县人社、教育、农牧、卫计、旅游等部门分别进行岗前培训、安排上岗。

九、待遇及保障措施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5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县,由市、县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6年起,其工资等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市、县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

按照甘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十、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即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或基层服务项目(即“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和“进村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选拔招募过程中所需工作费用,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四)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安置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一、2015年县选“四支”选拔招募事宜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如果2015年继续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县选“四支”服务工作,将以这次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为准,对省上未被录取的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届时只组织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考试。凡在我县愿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务必报名参加这次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没有参加本次考试导致县选“四支”无成绩录取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静宁县人社局 0933-2528175

静宁县教育局 0933-2527799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3、《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

附件详情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详情.xls》来源于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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