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5年免试招收臺湾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
2015-05-27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考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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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臺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臺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号)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5年免试招收臺湾学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臺湾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在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臺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在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所在学院 招生科类
日语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文理兼招
经济学类 经济贸易学院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类 商学院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院 文理兼招
电子商务 思科信息学院 只招理工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理兼招

招生名额视具体报名情况而定。

注: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五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商学院)含工商管理、市场行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三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校后将首先按学科大类培养,然后再按学校有关规定分专业培养。

三、报名时间

2015年5月30日–2015年6月3日申请报名。

四、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欲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臺湾高中毕业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5年招收臺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附件)并按要求填妥;书面版申请材料还须包括:

1.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

2.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

3.身份证及臺胞证影印本;

4.其他能证明自己经历和能力的材料影印本。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用特快专递于6月5日前邮寄到学校(以抵达地邮戳为准),并同时将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请用WORD格式)发送到我办。

五、录取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及申请材料择优拟定合格名单,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经批准的合格学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

六、本简章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学校会及时在学校高考招生网上通知,请及时查看。

七、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行政楼123室

邮寄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递区号:510420

联繫电话:86-20-36204310

传真:86-20-36207054

电子邮件:zsb@gduf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fs.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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