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5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2015-06-01来源:沈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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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辽会考字〔2015〕第3号)要求,现就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和报名程序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报名要求和报名程序详见《2015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报名要求和报名程序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网上补报名起止时间

1、中级:6月12日0:00至6月17日23:59。

2、高级:6月12日0:00至6月18日23:59。

三、现场审核起止时间

中级:6月12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时间)

四、现场审核地点和联系电话

1、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电话22704418

2、和平区,和平区胜利大街104号,电话23417978

3、大东区,大东区联合路54号,电话62268426

4、铁西区,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电话25862754

五、网上缴费起止时间

6月12日0:00至6月18日23:59。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场网上报名、(中级)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未能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补报名不再统一征订考试相关书籍。

沈阳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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