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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4号)及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就招远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2015年招远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招远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二)2012-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我市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参加2015年烟台市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招远市的中国公民。
(二)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条件,按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
(七)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八)根据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2011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时间:2015年7月7日(星期二),详细内容请看招远教育网《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二)网上申报。2015年7月5日至7月12日前。根据《山东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精神,面试结果可于2015年7月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7月12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
说明:认定机构选择“烟台市教育局”,如果到招远参加现场材料审查的话,确认点选择“招远市”。
(三)材料审查。
审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审查地点:招远市教师进修学校(招远市温泉路370号)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上交以下材料(请自备档案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用A4纸正反打印)。
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领取的现场领取)或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索引页和本人页于一张A4纸上),非招远户籍但工作单位在招远的还需要提交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见附件,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并签字盖章)。
8.体检表(未领取的现场领取)。
9.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写上姓名、性别、单位、资格种类等,办理教师资格证用)。
说明:
(1)必须本人参加现场审查和确认。
(2)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
(3)照片均为同一底版且是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的头像(要露出衣领部位),不准出现全身照、艺术照,变形照等。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如果不清晰的话需要贴上照片。
(5)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请自备)。
四、其他说明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认定申请。
2.招远教师资格认定群:345891043
3.咨询电话:8221911。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日
温馨提示: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来源于招远市教育体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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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