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剑川县2011年特岗 公告
2011-05-17来源:剑川县教育局

大理州剑川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公告

按照云教人〔2011〕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剑川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3)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1年剑川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2名。初中教师4人、小学教师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岗 位 学 科 专 业 招聘人数
初中教师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教育相关专业 1
体育 体育教育相关专业 1
音乐 音乐教育相关专业 1
英语 英语教育相关专业 1
小学教师 语文 语文教育相关专业 4
数学 数学教育相关专业 4
合 计 12

三、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剑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要求:应聘毕业生可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2011年5月23日-5月31日为现场报名时间。应聘毕业生应按照我县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需要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能参加面试。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各州(市)统一印制)

发放时间:2011年7月8日。

发放地点:剑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2、总体安排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市)、县(市、区)具体组织考试。

3、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2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英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4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4、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剑川县民族中学。

6、查分: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7、考试值班、考务问询电话:0872—4522073。

(六)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对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说课时间15分钟。按《剑川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实施细则》进行。

2、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于2011年8月20日前,向省特岗办汇总上报《2011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

(二)招考工作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872—4522073(剑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特此公告


剑川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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