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2011年特岗 公告
2011-05-17来源:普洱教育信息网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11年特岗 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和《普洱市教育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特岗 工作的通知》(普教联发〔2011〕3号)精神,现将镇沅县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特岗 执行计划

2011年我县特岗 执行计划为15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5名(数学1名,政治2名,历史1名,体育1名),小学特岗教师10名(英语1名,音乐3名,体育1名,美术2名,语文1名,数学1名,计算机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 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要求

1.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6月3日

现场报名地点: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79-5813451 联系人:邹立辉

电子邮箱:zyjyjrsg@163.com

2. 现场报名需要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到聘用时必须出示原件方可聘用)、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4. 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0年7月7日-8日

发放地点: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笔试、面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镇沅县第一中学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材料的再次审查。面试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0年8月9日

面试地点:镇沅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人事部门招录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审批、聘用

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待遇

聘用后三年内的待遇按云南省特岗教师有关规定执行,三年期满后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在发出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 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 在招聘工作中,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4. 特岗 工作,在省、市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县教育局督导室 0879-5815102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特岗 岗位执行表(县市区)

填表县(盖章):镇沅县 填表时间:2011年5月13日

岗位

学科

专招本科生岗位 其他岗位 备注
岗位数 初中 小学 学历 岗位数 初中 小学 学历
语文 1 1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数学 2 1 1
英语 1 1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历史 1 1
政治 2 2
信息技术 1 1
体育 2 1 1
音乐 3 3
美术 2 2
合计 10 5 5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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