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万安县2015年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5-07-09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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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及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要求

选调对象应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文字功底较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二)选调人数及条件

1、县委办公室(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且有一年以上从事党政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

2、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1名。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3、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万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经改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的选调。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 7月20日。联系电话:0796-5705291。

(二)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本次选调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解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生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由各用人单位会同组织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入闱人选进行差额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环节。

(五)确定人选。各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岗位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织、人事、编办、财政以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刘远生同志任组长,张应良、罗洪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四、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选调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万安县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附件:万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万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万安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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