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通知
2015-07-17来源:红河人才网

金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金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金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为做好金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和审批录用工作,现将体检及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在金平县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河东南路267号)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内容。

主要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件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更名证明,考生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01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如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的组织

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

(二)体检时间

请考生(空腹)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8:00在金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大会议集中,上午8:30分准时体检,共73人。

请考生务必按照岗位时间要求到金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电话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

3、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在体检报到时统一交纳,由县人民医院负责收取。

4、女性请特别注意: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怀孕及有可能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X光检查;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体检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三、考核(政审)

1、考核(政审)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金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邮箱中自行下载jprsrck@126.com,邮箱密码为08735228918)。考生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及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和盖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在政审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盖章。

2、请考生务必于2015年8月6日上午8: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集中,提交《金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和相关证件。

考生8月6日需要提交的证件:

1、《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或考生系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3、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3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档案转递

各位考生的档案务必于2015年8月6日前转到金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体检时由人社部门即时发予考生。

金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5228918。

五、以上事宜电话不再另行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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