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富宁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08-07-11来源:文山州人事局

为做好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促进我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和《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富宁县2008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人数、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

2008年全县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名,招聘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

富宁县人事网(www.ynfnrs.gov.cn)

三、招聘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主要面向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文山师专普通招生计划2008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州属、省驻文及省州驻富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岗位的户籍限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考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签章,办理报考手续。

2、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

岗位对“毕业年限”有二种要求。“2年及以下”,指2006年后(含2006年)的毕业生;“不限”,指不限毕业年限的毕业生。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关于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指经中考或高考后通过普通计划录用的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即通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的,其学历视为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3)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报名审核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4)8月份以后毕业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其毕业证或学位证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可视为2008年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8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1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富宁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进人计划等有关招聘文件规定的职位和资格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职位。

3、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对已毕业但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凭毕业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报考)、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身份证;非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册、身份证;失业或待业人员持失业证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同时交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7月30日─31日。

领证地点:富宁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笔试时间: 2008年8月2日上午 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指定教材为:报考其他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以《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参考用书》为参照。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现行初中语文、数学教材,笔试试卷为合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的,须报经州人事局批准,方可开考。按1:1开考的,所考成绩须达到笔试总分的60%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笔试组织: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各类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办法:笔试成绩在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富宁县人事网(www.ynfnrs.gov.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富宁县人事局纪检组提出查分书面申请 (客观题不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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