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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公开招聘教师通告》和《2015年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和洛江区实验小学公开考核补充招聘教师通告》的招聘程序,经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1、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公开招聘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和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3名体检人选:王琼榕、任红艺、刘明华。
2、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和区实验小学公开考核补充招聘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6名体检人选:唐金琼、陈春苗、谢淑婉、彭艮珠、周晶晶、王芳琪。
现将体检入闱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洛江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限:2015年8月13日—8月19日
公示电话:0595-22633310、22630066
二、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请入闱体检的报考者,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于8月18日上午8:30在洛江区教育局(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电话:0595-22633310)集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前一个晚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6年2月23日修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的项目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经本次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电话告知)。因本人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通告。
4、体检合格者于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上班时间,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事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领取办理调档手续的《商调函》(需预先知道本人的毕业生档案寄存单位,以便做好调档工作)。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非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县级综治证明(见附件)。其中:在职公办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干部调动呈报表》,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的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同意调档的证明。
洛江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温馨提示:
《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计生和综治审核表.doc》来源于洛江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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