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溪县教育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9-06来源:竹溪县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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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现将2015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春季

1、网络系统开放时间:3月23日8:00—6月30日18:00;

2、认定工作准备时间:3月30日—4月3日;

3、各地认定信息发布:4月10日前;

4、网报时间:4月20日8:00—4月30日24:00;

5、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5月8日(有效工作日);

6、认定数据处理时间:5月11日—6月19日;

7、证书打印数据导出时间:6月19日前;

8、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时间:6月30日前;

9、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二)秋季

1、网络系统开放时间:9月11日8:00—12月10日18:00;

2、认定工作准备时间:9月11日—9月18日;

3、各地认定信息发布:9月18日前;

4、网报时间:9月21日8:00—10月9日24:00 (不要将网报时间仅安排在“十一”期间,也不要将结束时间安排在周末或长假期间);

5、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6、认定数据处理时间:10月19日—11月27日;

7、证书打印数据导出时间:12月4日前;

8、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时间:12月4日前;

9、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及现场确认点

1、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竹溪教育局人事科 0719-2731147

三、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面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版)。

2、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一式两份,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在www.jszg.edu.cn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由竹溪县人民医院或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5、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复印件、普通话证复印件、《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照片的顺序,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对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要逐一核实到人,防止遗漏。

2015年3月2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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