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5年拟录用人员公示
2015-09-09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下列人员已通过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拟录用为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9日至9月15日,期限7天(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举报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3128232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383109

拟录用人员情况表

序号 招录机关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1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康应春 12122062729
2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张燕琳 12122064517
3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卢红 1212206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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