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通知
2011-07-01来源:云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与产业信息网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云南省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认真组织招考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安排好本校的报名宣传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特别是对报考者工作年限和学历的审核。

涉及到厅(局)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工作,请双方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请各单位将有关招生信息,以适当方式尽快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学位的招生限额及报考条件须严格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的规定。

二、招生类别及考试安排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

2.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本次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学位名称\时间 10月29日 10月29日 10月30日 10月30日
8:30-11:30 14:30-17:00 8:30-11:30 14:30-17:3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俄、日
教育硕士 教育学 英、俄、日、英二 心理学 专业基础课▲
工程硕士 GCT
工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农业推广硕士 GCT
兽医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俄、日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卫生硕士 流行病学基础 英、俄、日 社会医学
军事硕士 军事共同基础 英、俄 军事综合▲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体育硕士 入学资格
艺术硕士 入学资格
风景园林硕士 GCT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 GCT 专业基础课▲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详见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附件2和附件3(下载网址为:http://www.moe.edu.cn/)。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1。

1.网上报名:2011年7月1日~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标准和要求见附件2)。网上报名成功后,网报系统将自动生成《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2.现场确认:2011年7月16日~18日期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缴纳报名费并签字确认《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分别见附件4。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三)报名费用和准考证下载

1.报名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1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2.准考证下载:2011年10月15日起,考生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四、报名证件要求和预报名

2011年全国联考现场确认和入场考试均须联机阅读与核验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因此,参加本次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如同意签署《预报名承诺书》(附件5),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预报名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12日期间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云南大学研究生部修改和确认身份证件信息。

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招生单位须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填写《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6),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其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查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到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司法厅审查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到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省司法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时间和地点见附件7。

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其他事宜

(一)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成绩一年有效。

(二)请各现场确认点于2011年7月12日到省学位办领取发票、《考生守则》等资料,7月15日登录网报系统下载网报数据,仔细做好现场确认前的准备工作。

(三)现场确认结束后,请各现场确认点认真核对考生总数、考生缴费总额、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总数及《报名登记表》总数是否一致,于2011年7月20日前将现场确认数据交省学位办汇总。

(四)各招生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本校2011年全国联考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省学位办联系以及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

(五)自行组织专业课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单位,请按学位中心文件要求做好试卷制作、传递、保密工作。

(六)2011年云南省高校招收专业学位情况介绍和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分别见附件8和附件9。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5141725(传真)

附件:

1.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4.2011年在职联考云南省各现场确认点时间、场地安排表

5.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承诺书

6.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7.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考工作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8.2011年云南省高校招收专业学位情况介绍

9.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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