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通知
2011-07-01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

现就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和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 2011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第6~18页)

2.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第19~67页)

3.2011年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第68~71页)

4.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第72~73页)

5.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第74页)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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