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5年市直行政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09-11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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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2015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jrs.gov.cn)查询。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全市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1、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编制、人事关系不在九江市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3、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对照江西省2015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3);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下级机关转任至本级机关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18日8:0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13-215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名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2、2013、201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上下载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并贴好1寸照片;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现场缴费,每门科目50元。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该职位。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可递补。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最低可按2:1的比例面试,低于2:1时,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中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体检人员需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因遴选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遴选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告。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一般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九江市公务员局 0792-8211580

2015年9月10日

附件:

1、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专业分类目录

温馨提示:

《九江市市直行政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来源于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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