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单独考试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3、下列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04L1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05J1数字表演、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5108艺术设计的考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所有考生。
4、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选择报名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北京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京户籍证明,户籍非京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及档案均在京的证明,应届生须提供京籍高校学生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其他考点按当地的政策执行。
5、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11月9日-1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报考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学位证),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按照所选报名点的要求支付报名费;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8、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单由考生直接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下载。
9、考生须正确选择报考类别,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关系,但须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
10、考生须在3月中旬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招网,下载并打印报考登记表,报考登记表和其它报考材料在复试时由考生直接交给报考学院。
11、强军计划考生须按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选择报考专业,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空军等)。
12、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录取为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及单独考试的学生,我校将不提供宿舍安排。
1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14、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预报名结束后,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15、网上报名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6、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7、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07,北京理工大学代码:1000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12286。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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