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延安市延长县聘用新闻工作人员公告
2015-09-25来源:延长县人民政府

一、招聘岗位

通讯组新闻通讯员4名(男性),电视台记者6名(男性),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1名),共计12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

2.播音主持岗位限陕西省户籍,其他岗位限延长县户籍。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新闻通讯员岗位要求新闻、中文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记者岗位要求新闻、中文、编辑、编导、摄像、节目制作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播音主持岗位要求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裸眼视力左右各1.0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有实践经验且业务精优者(自己署名或与他人合署名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刊发新闻作品20篇、条及以上,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作品3篇、条及以上)应聘新闻通讯员或记者岗位可不限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1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凡是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按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15日(工作日期间办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延长县委办公楼425室。

联 系 人:汪小花

联系电话:0911—8616101 13571140112

2.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文字或视频资料(包括播音主持影像资料、自己编辑制作的视频、动画等)。报名考试费100元(按照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

3.注意事项: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填写个人信息要认真、准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参加考试人员于10月16日下午(14:00—17:30)在县委办公楼425室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各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70%。

2.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上午,地点在延长县小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专业知识包括新闻知识、新闻写作、新闻编辑等内容)。

3.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拟聘用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然后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

2.工资及待遇,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新闻通讯员、记者工资为2500元/月,播音主持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同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按《劳动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延长县公开聘用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长县公开聘用新闻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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