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昆明市招生考试院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规定,昆明市招生考试院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按照遴选公告规定,此次共有2人进入面试,具体人员是笔试准考证号为10109190102、10109190104的考生。
注:上述面试人员中如有自愿放弃的情况,空缺的面试名额由遴选单位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参考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二、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
四、面试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五楼(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此次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二)若有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前三天(即10月8日星期四)17:00以前向遴选单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无故不来参加面试的考生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公开遴选 。
(三)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9: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考生面试时须自觉、严格遵守《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规定。
(六)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后继程序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继程序。
六、体检、考察等后继程序于面试结束后由遴选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遴选主管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保持通信工具的畅通。
以上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昆明市公务员局
2015年9月29日
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参加面试。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具体名称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中共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