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安监局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8-08-22来源:玉溪市人事局

为满足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招聘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共同组织,在玉溪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人,红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人,江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人,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人,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易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澄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峨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通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

(二)招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至197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过《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所需专业条件。

岗位专业要求详见《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需求情况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考录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至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5-2号物资大厦二楼)

(三)其他报名有关规定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才能报名。

2、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无效)、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半寸照片二张。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居住地在本市以外的报考考生,确实不能现场报名者,可采取传真预报方式报名,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件,并缴纳相关费用,因提供传真件与原件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岗位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的比例应达到3∶1才能开考。

5、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6、准考证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在笔试开考前一个星期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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