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说明
2015-10-09来源:中央民族大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2016年面向全国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20个。招生计划分配和招生专业参见附件《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三、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网报时考生务必按照下列说明选择:

招生单位选择:10052中央民族大学

考试方式选择:23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选择:12定向就业

报名点选择:1152中央民族大学

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选择:见附件《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2、现场确认:考生于2015年11月9日-12日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3、材料提交:考生最迟于2015年11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向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专家推荐书两份(见表1)

(6)《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一份(见表2)

我校对单独考试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未提交材料者,不予准考。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安排与全国统考一致。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考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其他说明

1、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2、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学费按学年交纳。

3、授课方式:一般要求全脱产就读。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历年考题。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与招生单位应当签订《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协议书》。

7、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8、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如我校公布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电子邮箱:68932544@163.com

网站:http://grs.muc.edu.cn

各院系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关于各专业的具体情况请联系相关院系):

http://grs.muc.edu.cn/pgdetail.asp?id=3052&c=3000000001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表1:单考专家推荐书.doc

表2: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温馨提示:

附件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最近更新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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