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2015-10-14来源:中国农业大学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国农大校字[2012]1号)的精神,中国农业大学于2013年试行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面向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招生。根据上述要求,结合信电学院实际,特制定2016年信电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直博生招生办法

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可从接收的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生中,根据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需求和对学生培养潜质的考查情况,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录取直博生,学制五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二、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本校优秀在读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具体标准和程序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 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学制五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三、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的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证均需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2)、满足我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 见下文)

3、补充条件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4、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二)网上报名

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01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 。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

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

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通过初审参加复核的申请人,在复核前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内容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 最近五年内(2010年12月-2015年12月)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具体包括:

1)TOEFL:72分以上

2)雅思A类:5.5分以上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425分以上

4)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60分以上

5)WSK(PETS 5):60+3分以上

6)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说明: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二)、初选

初选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时间:2016年1-3月。

综合考核小组由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组成,成员不少于11人,设秘书1名,主要负责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组织复核(笔试和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初选流程如下:

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初选。重点审核:

硕士学位证书;

毕业论文:选题符合学科方向;水平;

硕士课程成绩:优良

获奖及科技成果材料:真实、可靠

外语成绩:符合要求

身体健康。

2)核查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在此基础上,综合初选结果及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

3)在学院主页公示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

4)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根据学院总体博士生源及拟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完成情况,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或服从调剂的意愿。

5)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6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三)复核

复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内容包括: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公开考核;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并报院招生领导小组。时间:2016年3-4月。

专业能力公开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100分(英语能力测试占40%,综合能力测试占60%,)。 笔试内容:1)相关学科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分析与总结:2)本学科领域技术发展前沿:3)博士研修计划。(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100分(英语听说占20%,综合能力考查占80%)。面试内容包括:①个人ppt学术汇报(不少于10分钟);②提问与答辩(不少于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业务水平和能力;学科背景、专业素质与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精神面貌等。

综合成绩100分(笔试占40%、面试各占60%)。

信电学院届时将制定上报教育部的三门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的考核、录取标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专业考核标准,提前3-5天在信电学院主页公布。

(四)录取

录取由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院招生领导小组由院务会成员和系主任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设秘书1名。主要负责审定导师资格、招生指标,核准并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等。时间:2016年4月。

录取流程为:综合考核小组复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院招生领导小组。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申请者名单。拟录取申请者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校园网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研究生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生和非定向就业生两种。

(五)监督机制

信电学院成立由院务会成员、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参与面试考试等关键过程。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者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举报电话或邮箱:010-62736743 dyjw@cau.edu.cn

(六)总体时间安排

硕博连读生选拔:2015年6-7月

本科直博生选拔:2015年9-10月

网上报名:2015年10月27日 至11月30日

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同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资格审核:2016年1-3月

专业面试考核:2016年3-4月

提交拟录取名单:2016年4月

研究生院审批:2016年5月

(七)其他

1. 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及一线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2.本细则适用于2016级博士研究生招生。

3.本细则由信电学院负责解释。

4.本细则未尽事宜参见《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及《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国农大研生字【2012】7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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