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省工商联2015年公开遴选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省工商联办公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大厦B区1820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30110岗位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30111岗位需提供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考生系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注明转任到本级机关的具体时间。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5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省工商联机关会议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大厦B区18层)。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仪态风貌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考官共7人。外聘考官不少于考官的二分之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选派。考官针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总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省工商联统一安排、考生自行承担费用,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递补。
根据体检情况,省工商联成立考察组实施考察,主要考察拟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安徽先锋网、省工商联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在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由省工商联党组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工商联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2999944
监督电话:0551-62999949
中共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15年11月10日
附:2015年安徽省工商联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 http://www.ahxf.gov.cn/ggl/737805.SHTML
职位代码 | 笔试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30110 | 30010300615 | 64.5 |
30110 | 30010300619 | 63.5 |
30110 | 30010300616 | 62.5 |
30111 | 30010300626 | 70.5 |
30111 | 30010300705 | 68.5 |
30111 | 30010300628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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