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2015-11-26来源: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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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和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根据《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大医发{2015}2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制”),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2.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5-7位同行专家组成考核专家小组,设组长1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总计划的20%(2015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78人),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2.《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业目录》(参见附件1)

三、申请考生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2. 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者优先。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无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行为;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不接受申请。

四、申请办法

1.考生于2015年12月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加入QQ群(“大医申考制博士招生” 群号码:491817704)。

2.提交申请材料

1)打印版《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中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及认证:学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及认证:学生证原件或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5)打印版《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家推荐书》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盖章,见附件2);

6)打印版《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所)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8)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打印版《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4,简称《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邮件题目:《报名表》中“报名号”+姓名;

10)《汇总表》中填报的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原件或证明及其复印件;(SIC文章提供论文首页,如为已接受论文需提供接收函;专利、课题、奖励和成果提供批复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科技部门证明。)

11)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2)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2月内检查有效)。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申请材料按照顺序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3、4、8、10项组成,复印件由1-12项组成。封面标注“申请材料原件”或“申请材料复印件”,原件将在资格初审结束后返回申请者。

3.报送时间和地点

1)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5年12月5日前邮寄或交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联 系 人:赵越、刘明川、王崇

电 话:0411-86110153、86110157

传 真:0411-86110153

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5室

邮政编码:116044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和公示:12月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期10个工作日。

2.综合考核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分为学术水平考核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2部分。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试为辅,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做科研汇报、答辩。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和科研工作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设秘书 1 名,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考核过程严格记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妥善留存备查。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向研招办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3.网上报名:经公示无异议、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者。

七、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根据《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精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八、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现设有“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九、相关说明

1. 以“申考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 如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对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习的学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后终止其博士研究生学习。

3.申请答辩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导师为通讯作者、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或位于JCR分区Q1和Q2区。

4. 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必须经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监督机制

1.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招生工作细则应提前在网上公布,并在考核时严格按照公布的细则执行。

3. 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 86981076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且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3.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大连医科大学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1.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业目录》

附件:2.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家推荐书》

附件:3.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政治审查表》

附件:4.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

温馨提示:

《附件2-4》来源于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最近更新于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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