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03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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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正厅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高等学府。主要承担音乐与舞蹈学科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任务,学院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6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同岗位的招聘对象不同,具体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艺术才能或业绩成果突出的应聘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5周岁以内。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xhrshc@126.com,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

2、提交个人材料:

请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个人材料通过快递寄至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在材料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姓名”,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8)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9)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10)应聘教学岗位且招考岗位专业要求为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者,还需提交个人表演、代表作等光盘1张或相关成果材料。

3、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510006,联系电话:020-39363289,联系人:杨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xhcom.edu.cn/renshixinxi/),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5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院于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应聘教学岗位且招考岗位专业要求为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者,如报名人数超过应招聘岗位数的10倍或以上时,学院将启动遴选程序,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提交的音像资料进行初选,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以及考试通知、准考证发放事项等将于2015年12月25日前在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xhcom.edu.cn/renshixinxi/)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五、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第一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形式;第二类岗位,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具体见《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中考试形式栏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第一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形式;

1.专业技能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应聘者按岗位要求自行准备或按学院要求准备展示内容,学院组织不少于7人的考核组进行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线为80分。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xhcom.edu.cn/renshixinxi/)公布。

2.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的信息公布,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二)第二类岗位,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于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30%+岗位技能测试×40%+面试×3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xhcom.edu.cn/renshixinxi/)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艺术才能突出指个人表演或独立创作(含集体项目的主创)作品获国内外重大奖励;业绩成果突出指个人独创或主创项目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参加国内外重大艺术比赛获得重要奖项。

(二)国内外重大奖励包括: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华奖、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包括但不限于钢琴、小提琴、民族器乐等)、“桃李杯”舞蹈比赛、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在以上赛事中获得等次以上奖励;以及文化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音乐家协会举办的同层次比赛中获得等次以上奖励。

(三)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0月31日。

(四)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个人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即可(考试时验原件),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七)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应聘者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拟聘用人员须于学院通知报到时间内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

(九)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

(十)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3289(人事处)

招聘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20~39363338(纪委办监察处)

星海音乐学院

2015年12月1日

附件:

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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