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1-08-10来源: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成人高考集体报名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在我市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二)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考生报名预报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方式的改革”(以下简称“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即考生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基本不变,先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考生报名,然后由计划编制部门参照报名情况制定并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考试结束后,再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考生正式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将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报考(下称乡镇人才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其他考生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先行在网上报名,再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集体报名单位必须在本校认真组织考生先行网上报名、摄像等工作,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人员到校确认进行确认审查。

2.网上报名时间

高中起点考生:8月10日至25日;

专科起点考生:8月10日至21日网上报名。8月22日至25日,由市教育考试院将专升本考生的报考学历信息传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审核。

乡镇人才考生:8月26日至30日在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报名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必须本人于8月26日至8月30日到所选报考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数码照相和报名信息签名确认。

4.网上报名网址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2)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⑵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考生的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

1.考生报名

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根据“专业目录”准确填报层次、类别和科类等报考信息,以及院校、专业和学习形式等“志愿意向”。

2.关于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起点专科。

3.志愿意向

无论考生报考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或高起本兼报高起专,只采集一个“志愿意向”。其作用一是统计生源分布,指导计划编制;二是确定考试科目,指导考场编排,计算试卷数量。考生志愿意向不做为考生志愿使用。

4.现场确认

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意向填报的考生,除集体报名单位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在职证明(乡镇人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区人事局审核批准的《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等原件前往);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数码照片可由考生本人提供,不符要求的要现场拍照。

5.专升本考生必须通过专科学历认证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在网上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非国家认可的地方专科学历证书无效)。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专升本考生信息,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网上审核,凡通过专升本学历资格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直接办理后续报名手续;未获通过的考生,可以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报考申请及相关保证,但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授权的重庆唯一学历认证机构――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后,若考生在入学时仍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历认证的,则录取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名考试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113号)、《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165号),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每位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含电子摄像及制作电子档案)。

7.医学类考生

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要慎重填报。

8.考生信息的校验

区教育考试中心对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后,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内含考试诚信承诺及考生需知晓事项)及其副本,由考生核实签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为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凭证,正本留存区教育考试中心。

(五)适应性考试及体检

1.所有考生要认真进行考试的适应性练习,以正确掌握答题卡填涂方法(适应性练习的试卷及答题卡可从“重庆招考信息网”下载)。

2.考生报名时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自行安排。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同上。

(二)志愿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8:00。市教育考试院将网上公布《重庆市2011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以供考生选报。

(三)志愿设置

高中起点本科设置一个志愿,高中起点专科设置三个顺序志愿,高起本和高起专志愿可以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设置三个顺序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报考时采集的志愿意向,结合公布的各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等信息,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

五、照顾录取政策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有多项照顾政策,申报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指派专人对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留存一年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学历教育。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5.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贫困区县(自治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2.散居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符合且申报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确认时,交验相应的照顾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其中:贫困区县(自治县)户籍考生,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可享受贫困地区照顾政策。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户籍页原件;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页原件报考,可享受聚居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峡库区淹没乡镇的搬迁移民考生,须提供由区县移民局出具的相应证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办理。

凡申报照顾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报者及其申报照顾项目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栏及考区考点公示栏进行三级公示。

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最多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项照顾政策,不得累加。

(三)降分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所、劳教类专业,可对填报其志愿的考生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四)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教育考试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11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六、要求

(一)加强宣传,确保考生按时报考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国家实施人才终身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广大有志青年积极进取,不断学习新知识,开拓新视野,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更好的立足本职岗位为社会和国家做贡献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宣传,动员和鼓励有志青年积极参加学习,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考。

(二)严格纪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是国家级考试,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各单位对考生出具的照顾政策证明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特别是集体报名单位,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在报名阶段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切实保证考生数码照片的准确审核和采集。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07〕3 号)要求,给每位考生建立成人高考考生诚信档案,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及时向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报送考生诚信信息,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三)加强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采取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方法进行。今年我区参加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大约突破3000人。为了方便学校加强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集体报名单位的现场确认,区教育考试中心将组织人员到学校进行确认。集体报名单位要提前组织考生先行网上报名,报考费的统一收缴,并打印好校对报名信息表,确认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到的顺序进行,其他考生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报考费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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