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知
2015-12-28来源:东莞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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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4日至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地址:东莞市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4.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

温馨提示:

《考生报名承诺书.doc》,《代办委托书.doc》来源于东莞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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