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6年“天美人才计划”招生简章
2015-12-31来源:天津美术学院

为贯彻国家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在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的背景下,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才选拔方式的改革,我院2016年开展深化完善“天美人才计划”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具有艺术天赋和扎实艺术功底的优秀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一)招生总计划50名。

(二)招生专业:绘画(壁画、综合绘画)、摄影、动画、动画(移动媒体艺术、影像艺术、动画创作与编剧)、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设计)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天津市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天津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

(三)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参加2015年天津市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总分排名在前100名(含100名),或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高三应届生中综合评价优异者;

(五)我院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下简称“七门学业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

四、报考办法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天津美术学院主页(http://www.tjarts.edu.cn)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6年1月8日—1月10日(9:00-22:00)

3、网报初试费为60元/人,网报完成后打印《天津美术学院“天美人才计划”招生考试确认单》。

特别提醒:“天美人才计划”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网上报名、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天津美术学院“天美人才计划”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1月11日(9:30-11:00)

2、现场确认地点:天津美术学院(河北区天纬路4号)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2016年1月12日晚19:00后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2016年1月13日9:00-11:30复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我院天纬路校区报到。

3、复试交费:现场交纳复试考务费120元/人。

4、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天津美术学院“天美人才计划”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公章)、个人(艺术)简历;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还须办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附表1)

时间 考试安排 地点
2016年1月11日上午 考生(初试)现场确认 天津美术学院天纬路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2016年1月11日下午 初试
2016年1月12日 公布复试名单
2016年1月13日 复试报到
2016年1月14日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二)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附表2)

附表2: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代号 专业(方向) 学制 计划数 初试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01 绘画(壁画、综合绘画)、摄影 4 共15人每专业(方向)5人 素描 (半身带手) 速写(写生) 色彩(写生) 命题创作 创作说明
02 动画、动画(移动媒体艺术)、动画(影像艺术)、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 4 共35人每专业(方向)5人 色彩(默写) 创意设计 设计分析

六、选拔程序

(一)初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初试成绩不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而且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我院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各专业(方向)额满为止;如个别专业(方向)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5倍时,我院有权调整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和初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4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初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

   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300分、初试100分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我院根据该专业(方向)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只有取得我院该项目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该项目录取顺序安排在我院其他本科招生考试项目之前。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志愿时须将天津美术学院填写为所在批次的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方向)一致,否则无效。该项目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该项目专业(方向)志愿,具体时间要求等详见合格证说明。

(三)报考该项目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我院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及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两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40%。(每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40%。

(五)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八、组织领导

(一)我院成立“天美人才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选拔、录取程序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整个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邮编:300141)

联系电话:022-26241719

天津美术学院网址: http://www.tjarts.edu.cn

天津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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