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须知
2016-01-13来源:郑州市公务员局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面试时禁止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及饰物。

三、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五、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六、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七、面试过程中,考生要按照规定答题,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及时停止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室,返回休息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九、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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