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招生简章
2016-01-13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是上师大教学科研颇具实力的一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90多人,其中教授、研究员56名,副教授、副研究员49名,博士生导师41名,硕士生导师59名;享受国务院津贴7人。

学院下设7个系,分别是:中文、历史、文化典籍、广告学、影视传媒、档案学和社会学;建有7个研究所,分别是:古籍整理研究所、文学研究所、语言研究所、长江文化研究所、儿童文学研究所、敦煌吐鲁番学研究所、中国创意产业研究所;建有十多个研究中心,分别是: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近代社会研究中心、逻辑学研究中心、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非洲研究中心、宋史研究中心、中国历史教育研究中心、女性研究中心、中国新广告研究中心、社区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域外汉文古文献研究中心、电子政务资源研究中心、中国美学研究中心、现代出版研究中心、法国电影研究中心等;设有2个上海高校E-研究院,分别是:都市文化E-研究院、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

学院有2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硕士点,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3个本科专业。学院分为两个板块:人文板块和传播板块。人文板块内的国家文科基地――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家文科基础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简称“文科基地”),古典文献专业为全国重点培养古文献人才的四个基地之一;传播板块内的各专业奉行“思想、传播、创新”的务实精神,与业界建立广泛联系。

2005年人文与传播学院获得上海市教委汉语言文学、影视传媒教育高地建设重点项目。

学院建有资料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广告学专业创新创业中心,资料中心占地面积为810平方米,拥有图书14.1万册,杂志1.5万册,建有古籍珍本特藏室、外文特藏室等10个特藏室。文科综合实验中心,总面积达1000平方米左右,包括7个机房或实验室,均配备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如PC机房、苹果机房、非线性编辑机房、摄影实验室、录音实验室、语音实验室、档案实验室以及电化教室等,专供有关专业实践性课程教学和学生课外练习使用。此外建有“人文城市”、“都市文化研究”、“东方语言学”、“文贝”、“中国近代社会研究中心”5个网站和1个学院网页。学院还建有81个社会实习基地。

学院现有在册学生5000余名(包括来自美国、日本及港、澳、台的学生)。学院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的积累以及综合能力的培养;开设学院平台课程,文史渗透;举办名家讲座,开阔学生学术视野;加强外语训练,安排外教讲课;强调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配合,由实验中心提供设备支持;注重实习环节,抓好基本功训练。

一、专业简介

戏剧影视文学:隶属影视传媒系。本专业为适应电视、电影的发展趋势,融汇影视学、文艺学、传播学、美学、写作等学科,旨在为各类电视台、报刊杂志、文化传播公司、网络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电教中心等培养编导、编辑、策划、文案、摄影、摄像、制作等高级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影视艺术概论、影视史、文学与影视写作、影视剧创作、传播学、视听语言、专业英语、影视声音与制作、非线性编辑、影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影片分析等。

摄影:隶属广告学系。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当代摄影文化理念和相关理论基础、熟知传统及数码摄影专业知识并具备商业摄影和艺术摄影管理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进入各种与视觉文化、影像传播和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成为新闻报业的摄影记者、各类杂志和出版单位的摄影师或图片编辑、广告公司和大型企业的专职摄影师、摄影画廊或图片库的从业人员,也能在网络等新型传播媒体中找到自己的合适定位空间。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基础摄影、经典视觉艺术欣赏、传播学、数码摄影技巧、数字影像处理、摄像与影视制作、营销传播研究、商业广告摄影、商业人像摄影、摄影发展史、当代摄影现象研究、传统黑白暗房、现代专题摄影、摄影观察艺术、摄影创作实践等。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地区及人数 学费(元/年)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30 10000
摄 影 四年 10 3 3 3 3 3

备注:各地区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

2、考生获省级招办组织的统考合格资格;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摄影专业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四、专业考试方式

专业名称 考生地区 考试类型
戏剧影视文学 上海 上海市编导类专业统考
摄 影 上海 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
外省 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

五、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获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外省摄影专业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上海市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名单

2、摄影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和美术与设计学类其他专业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名单

七、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人文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64324585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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