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肇庆市公开招聘首批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医生岗位6名,护士岗位7名,检验岗位1名,药剂岗位5名,收费岗位1名,相关人员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无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违反其他政策记录,正在接受组织纪律处分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3、熟悉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水平;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执行力强;
5、要求有两年或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9日,共3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2010年修订)》(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携带个人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近期大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与社保证明)到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地址:肇庆高新区怡兴小区十八座1号(原农林局办公楼),联系人:宋小姐,联系电话:0758-3605508。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岗位常识等综合素质方面内容。
面试人选按实际符合资格报名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由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指定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或放弃者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标准
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为:医生年薪约8-10万元,护士、药剂、检验年薪约6-8万元,收费年薪约5-6万元。(备注:上述标准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负担部分>)。
九、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1、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