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学考试要点第七章 教学(上)
2008-10-11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一、教学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

教学包含三个方面: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或说学校进行素质教育,或说学校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学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动,在学校整个教育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

1.传授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学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学所传授的基础知识,是指形成各门科学的基本事实、相应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公式及其系统。

2.发展学生智力、体力和创造才能

智力的核心是思维力。创造才能是指能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智能去探索、发现和掌握未知晓的知识的能力。

3.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4.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