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工作科员 | 0601001001 | 117.9 | 苏亚利 | 676241095713 | 2016年2月25日 | |
余萍 | 676261180201 | |||||
牛丽娥 | 676261180209 |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督工作科员 | 0601001002 | 118.4 | 郇杰 | 676214132914 | 2016年2月25日 | |
李川 | 676214205930 | |||||
全少博 | 676236631815 | |||||
才吉卓玛 | 676243142630 | |||||
刘思怡 | 676261180625 | |||||
李璐 | 676262013909 | |||||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陆运口岸办事处动物检疫工作科员 | 0601676001 | 123.8 | 朱紫玥 | 676222151216 | 2016年2月25日 | |
张启斌 | 676222180501 | |||||
宁静 | 676261021428 | |||||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植物检疫工作科员 | 0601676002 | 127.2 | 张震 | 676245875925 | 2016年2月25日 | |
王涛 | 676250182009 | |||||
徐亚静 | 676261021601 | |||||
王巧铃 | 676270073524 |
以上无调剂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snciq.gov.cn。
2.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如张三确认参加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2月16日24时前传真至029—85407197或发送扫描件至rensc@snciq.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报到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面试资格审查。11:00考生开会,分发考生须知,强调注意事项。
(三)报到地点: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A座203会议室(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0号,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4)。
(四)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6年2月25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入闱封闭。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当天上午8:3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地点: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
(六)成绩公布:在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后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6年2月2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点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按照国家 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29—85407194(电话)
029—85407197(传真)
rensc@snciq.gov.cn(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单位公务员。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证明
4.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1月29日